成员
主席:
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伦明高法官,GBS

伦明高法官于二○○三年至二○一一年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并由二○一一年起任上诉法庭法官及副庭长。伦明高法官于二○一二年十月至二○一三年四月出任调查委员会主席,就导致二○一二年十月一日两艘船只在南丫岛附近相撞的情况进行调查。
成员:

欧阳伯权先生,JP
欧阳伯权先生现为岭南大学校董会主席,曾任美国信安金融集团亚洲区主席,并曾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辖下的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及集资退休基金委员会委员。
欧阳伯权先生现为岭南大学校董会主席,曾任美国信安金融集团亚洲区主席,并曾为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辖下的与投资有关的人寿保险及集资退休基金委员会委员。

罗康锦教授,JP
罗康锦教授是现任香港科技大学土木及环境工程学系讲座教授及系主任,以及处理铁路方案反对意见聆听委员会的召集人,曾任交通谘询委员会成员。
罗康锦教授是现任香港科技大学土木及环境工程学系讲座教授及系主任,以及处理铁路方案反对意见聆听委员会的召集人,曾任交通谘询委员会成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