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员会
行政长官于二○一八年三月十三日宣布香港专营巴士服务独立检讨委员会已经成立,其职能范围如下:
从安全角度而言,鉴于香港专营巴士涉及二○一八年二月十日发生的致命意外以及其他近期发生的严重事故:
(一)
审视巴士专营权在现行法律、专营权及其他合约规定下的运作及管理模式;
(二)
审视现行对专营巴士的监管及监察制度;以及
(三)
就上述事宜向行政长官提出与安全相关的建议,以维持香港的专营巴士服务安全可靠。
注:
关于二○一八年二月十日发生的致命意外的成因及所涉人士的法律责任等事宜会由警方进行调查,该等事宜不属委员会的职权范围。
